富士胶片数码相机保修政策
更新时间2022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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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款(本条款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、除港、澳、台以外的地区使用 )
一、富士胶片产品用户于产品销售日期起一年内,在中国(港澳台地区除外)可享有免费修理服务。
二、用户送交相机时,需持由经销商填写完整的保修卡“用户联”及有效的销售凭证。如无此二者则需支付修
理费用。
三、因使用不当,意外损坏或经由其它方式修理而引起的损坏,或任意涂改保修卡俱不在保修之列。
四、随产品之附件(除专用原配充电电池和原配储存卡外),不包括在保修范围内。
五、如发现相机严重进水或进沙,本公司有权不提供保修服务(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),一律收取检查及维
修费用。
六、保修卡只包括与本产品相关的保修服务。富士胶片对任何非列明于保修卡内之索赔要求,概不负责。
七、相机的损坏程度以本公司检查结果为准,用户提供情况仅供参考。
八、保修卡由客户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恕不补发。
九、保修卡必须盖有富士胶片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及经销单位印章方才生效。
十、修理完毕的相机,由本公司通知用户后代为保管3个月,过期不领本公司将自行处理。